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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一、主要任务
东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直属市劳动局管理,主要任务是:
(一)负责城乡劳动力就业、政策性就业安置的服务工作;承办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和流动就业的具体工作;负责失业职工具体服务工作;负责劳务扶贫和劳务合作工作。
(二)受委托承办用工申报、招用外省劳工和招工广告的核准工作;受委托指导、协调镇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服务工作和机构建设;受委托负责外省市驻莞劳务办事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受委托负责劳动就业服务系统行政事业收费的指导监督并承办具体业务工作;负责临时工调配费核缴工作;负责劳动力市场建设费、再就业补助费、转业训练费等就业扶持服务经费管理;负责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经费管理的指导、协调和财务监督。
(四)负责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负责流动就业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劳动就业领域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以及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劳动就业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任务,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设3个科:
(一)综合信息科(电话:2206620)
负责综合、计划工作;负责文秘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镇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的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就业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劳动就业领域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以及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劳动就业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项目的具体实施。
(二)劳力科(电话:2206607)
承办城乡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政策性就业安置、流动就业服务的具体工作;负责失业职工具体服务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招用合同制职工的服务工作;受委托承办用工申报、招用外省劳工和招工广告的核准工作;受委托指导协调镇区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服务工作;受委托负责外省市驻莞劳务办事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劳务扶贫和劳务合作工作。
(三)财务科(电话:2206610)
受委托负责劳动就业服务系统行政事业收费的指导监督并承办具体业务工作;负责临时工调配费核缴工作;负责劳动力市场建设费、再就业补助费、转业训练费等就业扶持服务经费管理;负责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经费管理的指导、协调和财务监督。
地址:莞城育兴路115号
邮政编码:52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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